内容摘要:书法,是东方特别是中国与日本独特的艺术。西方的“书法”(Kalligraphie, Schonschrift, Sch-onschreibekunst),仅仅与普通手写体的运笔相对,不过试图极力使文字明了,形成迅速感与美感而已。东方书法与其完全不同,两者的区别并不仅仅停留于钢笔与毛笔这些用具的差异上。书法已经脱离文字的象形意义,并不是象绘画、雕塑那样再现客观对象,而是与建筑同样表现静止的抽象形态的节奏。书法,无疑有根源于文字构造上的客观制约,有技巧的天地,比如笔触,墨的浓淡或文字间的比例均衡,再如从楷书到行书,更至草书,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极自由的变形,超越上述一切最纯粹地体现了艺术家自身的人格。书法作为空间艺术※来看,首先作为意味表象,而通过具有空间表现的语言产生空间表象。
关键词:书法;手写体;绘画;艺术家;表象;音乐;湖南人民出版社;笔触;钢笔;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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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东方特别是中国与日本独特的艺术。西方的“书法”(Kalligraphie,Schonschrift,Sch-onschreibekunst),仅仅与普通手写体的运笔相对,不过试图极力使文字明了,形成迅速感与美感而已。东方书法与其完全不同,两者的区别并不仅仅停留于钢笔与毛笔这些用具的差异上。
书法已经脱离文字的象形意义,并不是象绘画、雕塑那样再现客观对象,而是与建筑同样表现静止的抽象形态的节奏。但它不象建筑那样被实用束缚,在以表达※自由、主观的情感为目的这一点上,又类似于音乐。在这个意义上,书法又可称为“固定的音乐”(stereotypdemusic)。但是,如果注意到书法是在纸上以墨的点与线造型,辞句的 意味退居从属地位,那么它最近乎绘画。
书法,无疑有根源于文字构造上的客观制约,有技巧的天地,比如笔触,墨的浓淡或文字间的比例均衡,再如从楷书到行书,更至草书,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极自由的变形,超越上述一切最纯粹地体现了艺术家自身的人格。任何艺术无不是艺术家自身人格的发现,而在书法上强调这一点具有特殊的意义。
书法作为空间艺术※来看,首先作为意味表象,而通过具有空间表现的语言产生空间表象。其作品本身是平面的,其上建立了触空间与线空间(运动空间),前者是在每个文字的笔触上,后者是在具有一定方向的线上。
书法作品中,最标准的是手迹原本,还有的阴刻于(versenktes Re-lief,hollow relief,relief en creux,象埃及古代的凹刻浮雕一样)金石碑上,有的将碑做成拓本(将它做成帖的称为法帖)。从这些区别上来说,可分为以上三阶段。
- 西田几多郎:《书之美》,见《思索与体验》,1937年。
- 高村光太郎:《关于书》,见《关于美》,1941年。
[日]竹内敏雄 主编;刘晓路,何志明,林文军 译.美学百科辞典.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第284-28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