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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常识】梁启超 《作文教学法》
2014年05月15日 14:12 来源:中国文体学辞典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陈望道编著。作者在《小序》中说:“这一册书,将告诉青年们作文上各个重要的问题,又将告诉青年们这些问题底地位和这些问题基本的解决方法”。这本书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浪潮中写的,以一种新的文体论面貌出现在读者面前。今将其分类法介绍如下。三、解释文——这一种是陈述意象思想,使读者领悟某种意义的文章。作者对文体作了上述概括以后,又用五个专章分别研究各种文体的旨趣、特点以及作法。王永健,卞兆明,尤振中等编写.中国文体学辞典.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

关键词:文体;分类法;陈望道;告诉青年;湖南教育出版社;读者;辞典;记叙文;编著;卞兆明

作者简介:

  梁启超著。 12小节。供中学以上作文科教师讲授,及学生自习之用。书中把文章大别为三种:一记载之文,二论辩之文,三情感之文。作者认为“凡叙述客观的事实者为记载之文”。这类文章又可分为4种:一、记物件之内容或状态;二、记地方之形势或风景;三、记个人之言论行事及性格;四、记事件之原委因果。”用文字发表自己的意见,希望别人从我,这种文叫做论辩文”。论辩文有5种:一说谕,对于特定的一个人或一部分发表自己意见,劝他服从某种道理或做某件事,如命令、布告,或与人论事的公私函札之类皆是; 二倡导,标举一种学说,主张一种政策,堂堂正正,竖起旗帜,听众研究论难,及学术上之著作,政治社会上之建议,皆属此类;三剖释,对于一件事理,以及自己或别人所倡导之说详细解剖说明,题目形式,为说某某、释某某、某某考,某某解等类;四质驳,把别人所说谕倡导剖释的质问他驳难他——内中尤以对于倡导的为最多,其形式或者一部书或作一篇文或寄一封信等等,被质驳的人再反质反驳,也属这类;五批评,对于别人的言论动作,自己立于第三者地位批评他,这类文大抵兼含有倡导质驳两种性质。至于情感之文,作者认为此类文字美术性格外多,是专门文学家所当有的事。

 

  来源:朱子南主编;王永健,卞兆明,尤振中等编写.中国文体学辞典.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第3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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