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兵马俑大流士一世在秦始皇二十六年,也就是公元前221年,有十二个身长五丈、相当于四层楼高的巨人突然出现在秦长城的最西端——临洮。虽然巨人现身临洮的传说过于夸张,但秦始皇铸金人之事还见诸其他文献,譬如我们所熟悉的贾谊《过秦论》写道:“收天下兵器
关键词:帝国;波斯;兵马俑;秦始皇;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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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五行志》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
在秦始皇二十六年,也就是公元前221年,有十二个身长五丈、相当于四层楼高的巨人突然出现在秦长城的最西端——临洮。他们都身着夷狄的服装,一副外邦人的打扮。是年,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威加四海。他想起了那十二个巨人,认为是天佑大秦的征兆,于是下令收缴全国的兵器,熔毁之后依照巨人的形象铸造了十二尊“金人”,也就是铜人。
虽然巨人现身临洮的传说过于夸张,但秦始皇铸金人之事还见诸其他文献,譬如我们所熟悉的贾谊《过秦论》写道:“收天下兵器,聚之咸阳,以为金人十二。”我们并不清楚十二铜人的形象和尺寸,据文献记载,直到东汉末年和十六国时期,它们才相继被董卓和苻坚销毁。此事广为人知,似非虚妄。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院长、前秦始皇帝陵考古队队长段清波先生相信,这个故事可能蕴含着重要的历史信息,那就是在秦朝,一群来自帕米尔高原以西的外邦人来到东方,将他们所知道的“西方经验”传授给了秦始皇,并被付诸实践。
段先生的这些看法酝酿已久,最终于2015年发表《从秦始皇陵考古看中西文化交流》系列论文(载《西北大学学报》),就秦帝国与波斯的关系做全面阐论。段先生并不是唯一注意到这一故事的学者。在此之前,林梅村先生在其《丝绸之路考古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中强调所谓“金人”是秦人模仿希腊战神阿瑞斯所铸造的十二尊青铜像。原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现维亚纳大学的倪克鲁(LukasNickel)先生先后发表了“TonkriegeraufderSeidenstraβe?Die Plastikendes ErstenKaisersvon China und die hellenistische Skulptur Zentralasiens”(载Zürich Studiesin the History of Art/GeorgesBlochAnnual,vol.13-14,2006)、《亚洲视野中的秦兵马俑》(载《古代墓葬美术研究》第1辑,文物出版社2011年版)、“The FirstEmperor andSculpturein China”(载Bulletin of SOAS, Vol.76,No.3,2013)等文,他也注意到了《汉书·五行志》的这段记载。他与段先生一样,认为秦兵马俑的艺术成就在中国本土并无基础,而是受到西方“神秘力量”的影响。
最近,段先生的观点在网络上得到进一步的传播,受到广泛的关注。据我所知,还有其他几位重要的西方考古学家持类似的观点。他们相信,秦帝国的物质文明与制度文明,都有若明若暗的波斯(本文指广义的“波斯”)烙印。包括“世界第八大奇迹”兵马俑在内的秦帝国遗产,果真是外来文化输入的结果么?
从大流士到秦始皇
在我研读伊朗历史的时候,不由惊叹著名的“大流士改革”与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的举措几乎如出一辙。试看埃尔顿·丹尼尔(EltonL.Daniel)所著《伊朗史》的归纳:
大流士将全国分为20个行省……他也意识到法律、后勤和经济之于帝国长治久安的重要性。大流士引以为傲的是,他主持编纂了一部针对整个帝国的新法典,同时他将埃及等行省的现行法典加以规范。法官若贪腐受贿,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交通对于国家安全和商业贸易都有重要意义,因此大流士将道路系统加以延伸和修护,包括从萨迪斯到苏萨绵延2600公里的御道,沿途设置驿站以供休整和给养。道路系统得到很好的护卫,邮差可通过它高效传递信息。大流士的帝国囊括了地中海东岸和波斯湾,横跨海陆。为了巩固这个庞大的国家,大流士主持开凿了沟通尼罗河与红海的运河,它在公元前497年正式得到启用。大流士在经济方面的措施还包括统一度量衡,更为重要的是,他确立了新的货币系统,即使用固定重量的金币和银币……他被视作古波斯语书写系统的创造者,至少是完善者……他陵墓的铭文称其为“伟大的王,众王之王,诸国之王,大地之王,希斯塔普斯之子,阿契美尼德人,波斯人,波斯人之子,雅利安人,雅利安后裔”。大流士在全国大兴土木,这些宏伟的建筑反映了其文化愿景与旨趣。(笔者据TheHistoryofIran翻译)
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大流士改革”归纳为如下几点:设立行省;编纂法典;修建驰道和驿站;开通运河;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冠以至高尊号;大兴土木。稍通秦史的人都不难看出,这些都是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做过的。大家相对不大熟悉的是秦法典的编纂,随着睡虎地秦简、里耶秦简、岳麓秦简等秦简牍的发现与刊布,我们才真正了解到秦律令之完备,它直接为汉律令奠定了基础,是“汉承秦制”的重要表现。
要知道,波斯第一帝国——阿契美尼德王朝(AchaemenidEm⁃pire,前550—前330)的大流士一世(DariusI,前522—前485在位)比秦始皇早了三个世纪,若一定说谁模仿了谁,也只能是秦始皇踵武前修,至少大流士是有“发明权”的。无怪乎朱大可、段清波等先生都认为秦始皇继承了大流士的政治遗产。朱大可先生在其《华夏上古神系》(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一书中指出,秦帝国的制度与手段,除了御道来自东周的传舍制度,其余无一不出于波斯帝国的发明;秦始皇只是一个沉默的克隆者,他和他的臣子都拒绝说出秦制的秘密来源。朱先生还走得更远,他认为《老子》的阴阳两仪、“三”等原型数字、《九歌》诸神等等,统统来自波斯,甚至认为楚人皈依了波斯的拜火教,已然是中国文化“西来说”的一种变调。段清波先生在《从秦始皇陵考古看中西文化交流(三)》中比较了秦帝国与波斯帝国的政治制度,认为秦始皇的治国理论、国家政体、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认识和理念,或许受到波斯帝国的深度影响,这一结果当与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前340—前323在位)东征有关。
实际上,早在1997年,饶宗颐先生便在《中国古代“胁生”的传说》(载《燕京学报》新3期)一文中指出:
(殷商)繁琐的礼节和祭祀上的惊人浪费,造成进步的障碍,最后成为神的俘虏,其后果和巴比伦王朝完全一样。波斯帝国的崛起与周人的代殷,情形很相似。大流士一世建国,承其父Cyrus之洪业,Cyrus于前五三九年克巴比伦,以有道代替无道,抚有四方,用理万民(其圆筒刻石谓“Heconstantlysoughtoftenorderandequityfortheblackheadedpeople…”),有Father之美誉。所谓Black-headedpeople者,即秦人之“黔首”也。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天下,刻石颂德,分立三十六郡,更民名曰黔首。颇疑远受到波斯分省制度之影响,而“黔首”一名则承袭西亚之旧称。
饶先生所说的Cyrus即阿契美尼德王朝的缔造者——居鲁士大帝(Cyrusthe Great,前550—前530在位),著名的居鲁士圆柱记载了他征服巴比伦的伟绩(故宫博物院藏有两块马骨化石,上面的楔形文字同于居鲁士圆柱的部分内容)。饶先生业已意识到秦帝国与波斯帝国的一些相似之处,如行省/郡县的建立和“黔首”的称名,但只是以“颇疑”概言之,并未遽断。饶先生对于中外文化交流史多有发明,但他绝非单纯的传播论者,往往充分考虑时代、地理、接触等因素而加以讨论,详见拙文《交错视界中的中外交通——饶宗颐与中外交流史研究》(载《社会科学辑刊》2017年第5期)。
以上学者所揭示的相似性确实值得重视。但断言秦帝国继承了波斯帝国的政治遗产,仍缺乏直接的证据。
在传世文献中,除了巨人现于临洮这一可供发挥想象力的传说,再无其他相关线索。如果真有西方高人授秦始皇以治国方略,在文献中很难说会全无踪迹。出于中国古代文献的特点,民间的、下层的文化交流难以得到反映,但上层的活动、重要的政治事件往往会有忠实的记录。也正由于此,尽管中原王朝与西亚的官方接触记录始于汉武帝时期,但在此之前已有文化上的间接交流——这些线索主要通过考古发现呈现。商鞅变法之于秦帝国的转型和崛起有重要意义,史籍对此施以浓墨重彩。对秦人而言,商鞅也是外邦人,他对秦国政治的影响并非讳言之事。如果另有外邦人对秦帝国的顶层设计有全面影响,不至于在史书(尤其是司马迁时代尚相对完整的《秦记》)中湮灭无闻。
周秦之变是中国历史的一大变局。清代学者赵翼(1727-1814)在《廿二史札记》中指出:“盖秦、汉同为天地一大变局。”毛泽东谓“百代都行秦政法”,秦制确乎奠定了此后中国两千多年的政治格局。秦朝的建立,完成了中国政治形态和社会制度的急剧转型。但这一转型的过程并不全然突兀,而是两周之际礼乐崩坏、王纲解纽以来持续演变的结果。秦始皇的许多举措,如推行郡县制、统一度量衡等,在商鞅时期便已经奠定了基础,是秦国政治的自然延续和发展。而且,许多变革在西周时期便已肇端,并非无本之木。
秦始皇与大流士政治革新的高度相似,最为根本的因素在于他们所面对的相同形势。他们都是庞大帝国的缔造者与统一者,摆在他们面前的除了广袤的疆域,还有复杂的族群与多元的文化(波斯帝国疆域更大、人口更多)。要统治这样的大帝国,中央集权便成了当务之急。因而地缘管理的加强、度量衡及文字的统一、道路系统与运河的修建、法典的编纂等等,都是治理多民族、大一统国家时情理之中的事。我们不妨说,秦始皇与大流士都以其雄才大略,就着相似的棋局走了相似的套路。
人类历史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未必沿着社会形态五阶段线性发展,但有时的确惊人得同步。如在所谓的“轴心时代”(AxialPeriod),即公元前500年前后,古代中国、印度、希腊、希伯来的哲人像商量好了一般,活跃于历史舞台。再如饶宗颐先生也提到“波斯帝国的崛起与周人的代殷,情形很相似”,再如李学勤先生多次提到古代中国和古代埃及、迈锡尼等文明的发展节律相当同步(参见李学勤《清华简及古代文明》,江西教育出版社2017版)。正如美国学者托马斯·门罗(Thom⁃asMonroe,1897-1974)在《东方美学》中所说:“东西方思想的比较表明了许多惊人的相似性。相似的理论几乎同时产生在地球上相隔甚远的不同部分。怎样解释这些现象是文化史的一个主要问题。总体说来,如此现象的产生只能来自两条途径:1.彼此独立的发明;2.一种文化在另一种文化中的传播或影响。毫无疑问,这两条途径都曾经出现过。”若无直接的证据,我们不妨暂以平行比较的视角看待不同文明之间的共性。就我的个人阅读体会以及在伊朗的所见所闻而言,伊朗与中国在历史、文化、国民性等方面都出奇得相似。这种相似的发展节奏自有其内在的逻辑,并非偶然,亦非简单的传播与移植。
此外,我们既要考察秦帝国与波斯的同,也需要注意二者的异。虽然都将全国分为若干部分,但波斯帝国的行省更具独立性,更类似于美国的州,有的行省保留了自己的法律、文字、度量衡等,原先的当地贵族也得到安抚和笼络。波斯帝国的行省设总督,由君主任命,通常由波斯贵族担任,有的世袭,另设将军和收税官互相监督、制衡。秦帝国的郡设郡守、郡尉和监御史;郡下立县,设县令、县尉、县丞;县下立乡,乡下有亭、里。大小官吏均由皇帝任命,概不世袭,政令一统,权力悉归皇帝。郡县制是春秋战国以来的自然发展,很难说是受到波斯的影响。再如波斯帝国境内波斯楔形文字、埃兰楔形文字、阿卡德楔形文字、埃及象形文字、阿拉米亚文字、希腊文字等并行使用,并未完全统一,著名的贝希斯敦铭文便以三种文字书写,这与秦始皇东巡刻石以标准的小篆铭刻并不相同。再如宗教上,秦帝国并未确立波斯拜火教那样的国教,但也致力于神权的整合与统一。波斯帝国与秦帝国都面临着暴动的威胁,只不过秦二世而亡,波斯延续了更长时间,这与秦帝国对全国的控制过于严酷不无关系。
饶宗颐先生注意到居鲁士圆柱上的“黑头人”与“黔首”意义的相近。在居鲁士圆柱中,“黑头人”的原文可转写作sal-matSAG.DU,意为dark-headed(黑头),原是苏美尔人对人民的指称,居鲁士大帝沿用了苏美尔人的这一概念。中国古代的“黔首”,在字面意义上确与其相近。《说文》云:“黔,黎也。”“黔”即表示黑色。另一个表示百姓的词“黎民”,“黎”亦表示黑色。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统一后以“黔首”取代“民”一词,因而统一前的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未见“黔首”,而是作“民”,统一后的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中,相应的语句均作“黔首”(但相对于秦帝国所规定的其他用词,“黔首”对“民”的取代并不彻底)。然而“黔首”之称,又见于《战国策》《吕氏春秋》《韩非子》诸书,在秦统一之前便已存在。据王子今先生《秦汉称谓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黔首”起初通行于秦晋地区。因秦朝尚黑、崇水德,在对用词进行一系列规范时,选择了“黔首”而非“民”。“黑头人”与“黔首”意义相近,但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说明它们之间互有影响。
段清波先生强调,文明交流过程中最重要和最核心的交流在于制度层面和理念层面。但笔者认为,在中外文化交流史上,这一点恰恰是最难证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