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报讯(驻山东记者苏锐)8月5日, 2017年山东省文化(执法)局长座谈会在济南召开。
关键词:文化建设;评价;出台政策;发展性指标;基础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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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报讯 (驻山东记者苏锐)8月5日,2017年山东省文化(执法)局长座谈会在济南召开。会上正式印发《17市年度文化工作业务评价实施办法》,提出今后山东将对各市文化建设情况实行量化计分排名,激发调动各级文化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根据该《实施办法》,评价内容重点围绕专业艺术、公共文化、非遗保护、产业发展、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对外文化交流等,领导重视、人才队伍、财政支持等保障性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等工作。山东省文化厅对各市文化部门业务工作的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约束性指标三类。基础性指标是常规业务工作,总分为1000分,如当地党委、政府出台文化工作政策文件,每出台一件可得10分;发展性指标主要为体现各市亮点优势,属加分项,如市级财政设立非遗专项资金,可加5分;约束性指标是底线任务,属扣分项,如获资助的文艺创作项目未按时完成或违规使用经费,将被扣5分。
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胡上山介绍,评价目的是掌握全省文化建设基本情况,为省级层面分析形势、制定政策,各市突出重点、抓好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山东省文化厅将对评价名列前茅的地市,以省文化厅名义向各市党委、政府通报,并在次年全省文化建设各类项目和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