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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房地产难管理:孙中山堵漏
2016年03月08日 14:36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李开周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孙中山;房地产;房契;不动产;房子

作者简介:

民国二年浙江不动产登记证书

 

  武侠名家金庸的小说《碧血剑》里有这么一段情节:

  仙都派高手闵子华不服新出道的袁承志,非要跟他比武,袁被迫答应。双方约定用房子当赌注:假如袁承志得胜,闵子华就得把自己在南京城里新买的一所大house送给小袁。

  协议达成,比武开始。出身名门的小说主人公袁承志——金庸称他是明末大将袁崇焕之子——武功出众,技压群雄,三招两式就把闵子华及其师弟打得口服心服。闵没办法,愿赌服输,只能乖乖地把南京那处房产的房契交给袁承志,灰溜溜地搬走了。

  阔人豪赌,当房子当赌注,这事儿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输掉房子以后,闵子华并没有跟袁承志办过户手续,直接交房契就完事了。房契是什么东西?无非就是一张购房合同,合同上写的还是原业主闵子华的名字,怎么能当成袁承志这个新业主的产权证明呢?如果袁比较懂行,应该赶紧让闵陪他去趟大明南京城的房管局,把房本儿过户到自个名下才对啊!

  古代中国并没有房管局,也没有房本儿,古人买卖二手房,其产权证明主要就是那张房契,如果要过户,只能让房契过户。买卖双方重新签一张房契,然后去衙门缴纳契税,让县太爷在房契上盖一个红戳儿,再撕下房契的存根部分,留在县衙里作为备案,这就行了。

  想让房契过户,必须得缴契税,这个规矩从北宋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契税税率一直在变,最低2%(北宋仁宗即位时,1022年),最高9%(清康熙平三藩时,1673~1681年),再加上各种各样的附加税,最多能占购房款的16%。也就是说,你花100万元买了一套房,光过户可能就得花掉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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