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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繁汉字使用问题的思考
2016年08月27日 16:5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苏培成 字号

内容摘要:推行简化字取得积极成果1956年 1月 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然后分四批推行,拉开了汉字简化的帷幕。简繁汉字使用范围不同当前的形势,是恢复繁体字的路走不通,要继续坚持推行简化字。认为,“推行简化字是为了减轻汉字学习和使用的负担,因此在简化字推行后,在全国印刷的和书写的文件上一律通用简化字,也就是‘以简代繁’。可见,推行简化字并没有废止繁体字,只不过缩小了繁体字的使用范围”。总结60年来推行简化字的经验,简化字已经站稳了脚跟,文字生活进入了简繁体汉字长期共存共用的时期。我建议,在简化字的文本里,将符合下列四个字表的字认定为规范汉字,其中包括:《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化字总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

关键词:繁体字;汉字简化;规范汉字;长期共存;使用;推行简化字;简化字总表;简繁体汉字;古籍;通用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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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简化字取得积极成果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然后分四批推行,拉开了汉字简化的帷幕。

  根据国务院的指示,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辑出版了《简化字总表》。《总表》扩大了可以类推简化的偏旁,并且规定了无限类推的原则(即未收入第三表的字,凡用第二表的简化字或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的,一般应该同样简化),保证了书面语用字的规范和统一。

  汉字简化有利也有弊。利的方面有三点:一是节省书写时间,提高书写效率;二是提高阅读清晰度,节省目力;三是便于计算机自动识别,便于进行数字化。弊的方面主要是:有的简化影响了相对应汉字的理据性。但是,权衡利弊,利仍大于弊。

  60年来,简化字的推行取得了积极成果。据2004年发布的数据表明,平时写简化字的,占被调查总人数的95.25%;写繁体字的,则占0.92%;两种都写的,占3.84%。

  从那时到现在,虽然十多年过去了,但是数据比例,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这是因为简化字易学便用,符合汉字演变的总趋势,已经在民众中扎下了根。《简化字总表》收简化字2235字,占通用汉字的三分之一。汉字字形虽然发生了这样利民、利用的变动,并没有引起文化传承的大起伏,实属不易。

  “文革”结束以来,社会上有关简化汉字的议论始终未断。每年的全国“两会”,也时常收到要求恢复繁体字的提案议案。但是从社会多数民众的反应来看,支持简化字的力量很稳定。所以,反对简化字、要求恢复繁体字的意见,很少有人附和,是理所自然的。

  简繁汉字使用范围不同

  当前的形势,是恢复繁体字的路走不通,要继续坚持推行简化字;彻底废除繁体字的路也走不通,繁体字要和简化字长期共存共用,二者使用范围不同。

  使用繁体字的古籍文献汗牛充栋,是国家民族的宝贝,不能弃置不用;把所有繁体字的古籍文献都用简化字印刷出版,这是脱离实际的空想。港澳台和一部分海外华人仍在使用繁体字,繁体字是和他们进行交际的语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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