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新时代、新定位、新格局下,探索如何依托粤港、粤澳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全面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在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对于大湾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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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上午,由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联合主办,《城市观察》杂志社、广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大数据重点实验室联合承办的第九届“城市观察”圆桌会议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东校区大师工坊内举行。会议主题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来自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专家学者等10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由广州市社科联副主席郭德焱主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知识产权工作做了新的部署。知识产权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创新是经济发展的驱动力,而知识产权反映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创新能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特别指出,在优化区域创新环境方面,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因此,在新时代、新定位、新格局下,探索如何依托粤港、粤澳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全面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在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对于大湾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研讨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广东省知识产权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沈昌祥院士,广东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主任、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研组组长郭俊,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彭茂祥,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院长张平,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一级调研员陈兴益,中山大学图书馆研究馆员、广东省科技情报学会副理事长罗春荣,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副校长、广东省知识产权大数据重点实验室主任戴青云等先后作主题发言。
本次圆桌会议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学术交流和政策研讨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围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这一主题,针对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建设中的区域协同、城市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以及湾区创新型城市发展方向和区域竞争力等重大问题进行交流和研讨,与会专家学者为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从更高起点谋划区域创新与合作积极建言献策。以下是有关专家的一些精彩观点。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李恒华供稿)
创新发展安全可信产业 保护好知识产权
⊙中国工程院院士、广东省知识产权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 沈昌祥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明确提出,“以发展高可信网络为重点,开发网络安全技术及相关产品,建立网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目前网络空间面临极大的威胁,要有科学的网络安全观。杀病毒、防火墙、入侵检测是传统的“老三样”,难以应对人为攻击,且容易被攻击者利用,找漏洞、打补丁的传统思路不利于整体安全。我们要构建主动免疫的计算架构,主动免疫可信计算是指计算运算的同时进行安全防护,以密码为基因实施身份识别、状态度量、保密存储等功能,及时识别“自己”和“非己”成分,从而破坏与排斥进入机体的有害物质,相当于为网络信息系统培育了免疫能力。在创新发展安全可信产业、保护好知识产权措施方面,一是要坚持核心技术专利化、标准化、市场化,提升知识产权的价值。二是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格执行专利法,落实并修正,加强保护力度。三是走出国门,国家要加强支持奖励国际专利的力度。四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建设好知识产权的安全可信数据工程。
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广东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主任、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研组组长 郭俊

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多措并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成效明显,知识产权合作交流逐步深化。然而,也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尚不尽如人意、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不高、大湾区知识产权共商共建共享机制有待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能力水平对标国际湾区有差距、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价值的意识有待提升等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尚不尽人意。一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易发多发。此类案件更为复杂、处理难度更大。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有待完善。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机构之间的联动不够紧密、衔接机制不畅通,重大案件的会商通报制度、信息共享平台等仍未建立,存在有案未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现象。三是管理体制与新产业新业态快速维权需求不相适应。调研中企业普遍反映,当前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索赔难、赔偿低的问题比较突出,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市场。四是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不足、纠纷应对不力。随着越来越多大湾区企业“走出去”,其在海外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很多企业因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不足、纠纷应对不力而失去市场机会,遭受重大损失。
2.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不高。一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存在大量“沉睡”专利,其中不乏高价值专利。二是科研人员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三是知识产权转化中的质押融资“三难”问题比较突出。融资规模还远未达到市场需求,许多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仍然难以获得贷款。
3.大湾区知识产权共商共建共享机制有待健全。大湾区涉及珠三角九市及港澳地区,“一国两制三关税区”,香港法律属于普通法系,广东和澳门法律则属大陆法系。
4.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能力水平对标国际湾区有差距。一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专业性参差不齐。大湾区内部专利代理机构往往只着重于快速为企业完成专利申请,未能从企业未来市场和技术布局的角度出发进行专利申请。二是存在恶性抢注商标等问题。三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育体系不完善。
5.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价值的意识有待提升。一是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不够浓厚。二是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全省中小民营企业近1000万家,占全省各类市场主体的比重超过90%,中小微企业大多处于创业初期,企业的经营者普遍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主要解决措施有五方面。
1.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优化大湾区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环境奠定体制机制先发优势。一是持续强化机构改革带来的体制机制优势。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重拳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二是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联动机制和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三是构建大湾区联动执法新机制。四是搭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与维权援助工作机制。设立大湾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中心和海外维权互助金,与大湾区其他城市分中心形成系统化、网络化、智慧化的海外维权与援助高速通道,为企业提供完备、便捷的知识产权信息与法律等服务,护航大湾区企业“走出去”。
2.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优化大湾区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环境打通关键环节。一是优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相关政策。优化实施知识产权奖励资助政策,降低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成本,激励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促进知识产权交易流通,提升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的国际竞争力。二是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推动省“科技创新十二条”等激励转化运用政策落地,进一步简化流程、下放权力,在经费使用、成果权属、国资管理等方面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三是引导市场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评估、融资以及资产证券化工作。总结推广近年来广州、佛山、东莞等地的经验,利用广州、深圳等金融服务机构、信用担保机构以及资产评估机构发达等优势,在大湾区内推动知识产权评估、融资以及资产证券化工作。
3.建立健全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合作机制,为优化大湾区创新发展环境搭建合作平台。一是完善大湾区知识产权协作机制。二是构建大湾区纠纷解决分工协作机制。三是建立大湾区知识产权贸易平台体系。
4.构建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服务链,为优化大湾区创新发展环境提供有力支撑。一是规范与提升大湾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质量。二是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打造一体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探索设立线上“一站式”服务大厅,并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渠道,扩大供给范围。三是构建新型知识产权人才培育体系。当前,设立“理工+法学+经济管理”跨学科知识产权学科或专业,加快培养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转化等高素质综合性人才已迫在眉睫。
5.引导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价值,为优化大湾区创新发展环境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教育宣传,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二是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体系。三是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意识和水平,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