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学术传播是人类认识自然和自身的最高途径,是人类发展和进步的阶梯。学术传播有没有良好的环境,决定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兴旺和谐与否,进步快慢与否,对于世界文明贡献的程度大小。学术传播的环境,包括制度、法律、文化、传播技术、传播媒介等因素。
关键词:学术传播;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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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传播,从传播学对于传播的类型划分来说,可以是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从传播的内容上来说,是科学研究的结果。不同于一般科学研究的结果的其他表现,“学术”是运用科学研究的方法,按照一定的学术规范的方式表现出来的科学研究的结果。因此,本文所谈学术传播是狭义上的学术传播,即通过大众传播的方式,通过学术性载体,按照一定的学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传播。再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大众传媒的载体进行的学术性著作的传播。学术传播的目的,是为了将通过科学研究新发现的自然和人类的新的问题和现象,创造新的知识和思想扩散出去,让社会了解和知晓。学术内容不同于一般的内容,强调内容的产生应该是基于研究者的独立思考、独立发现、独立表达,同时这种表达要符合科学表达的规则:要有逻辑、有论证、有相应的理论分析工具,结论的得出要有根据。同时还有符合相应的伦理道德。学术的发展核心是传播。犹如“一个人对着旷野的呼喊不是表达”,一个永远不见于世的研究也终将毫无意义。正是传播,才使得学术内容为社会所了解,才使得知识和思想的积累和传承成为可能。因此,学术传播是人类认识自然和自身的最高途径,是人类发展和进步的阶梯。学术传播有没有良好的环境,决定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兴旺和谐与否,进步快慢与否,对于世界文明贡献的程度大小。学术传播的环境,包括制度、法律、文化、传播技术、传播媒介等因素。本文主要是针对学术传播的相关法律思考,探讨学术传播中的法律问题。纵观人类社会从古至今,任何时代,对于思想领域的内容和研究结果的控制,都是在传播环节的控制;保护和规范,也是在传播环节的保护和规范。
观点摘登:
学术传播就是一个学术研究、表达、接受的过程,也是上述文献所言表达自由、研究自由的问题。国际人权文献和公约的规定,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在最大范围内对于表达、研究、接受所形成的共识。但是,这并不是所有民族、国家和人群都接受的观点和理念。因此,学术传播又是一个涉及不同传播法律制度的问题。
在学术传播中,特别是基础研究的学术内容的传播,由于其属于难以直接转化成金钱财富的智慧财产(比如,专利,作为使用方案,可以投入到工商业活动中直接产生金钱价值,影视剧本投入拍摄获得票房),寻求著作权的保护,往往并不是最得力的途径。而且,随着网络的普及,更是学术传播中的作者的著作权问题更多时候本人也会默示除著作人身权之外的其他权利的放弃。因此,在学术传播中,学术道德的评价与处分机制,建立属于研究群体的学术界与传播群体的出版界的集体对话机制,是我们更需要认真对待核严肃思考的问题。
学术传播对于人类认识客观世界、促进社会发展意义重大,良好的法律环境是其重要保证。
作者:李丹林 教授、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