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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解决质量安全责任危机路径:激励相容权责一致
2015年11月04日 07: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酣 字号

内容摘要:多层次、多维度的激励—约束不相容是造成质量安全责任机制现实困境的根本原因,既体现在不同质量主体上,也体现在不同质量主体的不同维度上。

关键词:质量安全责任;权责;激励;质量安全;危机

作者简介:

    激励相容和权责一致:解决质量安全责任危机的根本路径

 

    提要

  多层次、多维度的激励—约束不相容是造成质量安全责任机制现实困境的根本原因,既体现在不同质量主体上,也体现在不同质量主体的不同维度上。解决责任危机的关键,是建立激励—约束相容的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监管体系。

  

  企业履行质量安全社会责任的根本动力来自于市场 

  应加大消费者及社会组织对企业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约束力权责背离致使政府承担了过多的质量安全管理职能建立激励—约束相容的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监管体系构建权责一致的政府质量安全管理职能。

  现有的《消费者权益法》规定对消费者质量伤害的补偿是两倍赔偿,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是十倍赔偿,而且一系列案例表明,法院给予生产者的惩罚性赔偿常常不能支持消费者的诉求。这些都表明,现有的质量安全法规对企业承担质量安全责任的惩罚性不足。  

  在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企业履行质量安全的社会责任都有恰当的激励机制,或者是政策扶助,或者是提供奖金或者资金扶持。目前在中国,虽然有些区域设立了一些奖项,但其激励措施设计和执行过程还存在不完善之处。  

  笔者认为,除了政府导向和政策设计,推动企业履行质量安全社会责任的根本动力应该是市场利益机制。比如在国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在获取投资和赢得经营绩效等方面获得经济利益的补偿,这种市场机制目前在中国还没有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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