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关键词:德治;法治;治理;基层法治;基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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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
近年来,作为全国最年轻的少数民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恩施州)严格落实湖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从党支部建设抓起,不断探索加强改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方法路径,着力构建基层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夯实维护社会稳定根基。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
加强改进基层社会治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的政治自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4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城乡社区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对基层社会治理进行了顶层设计,对26个党政国家机关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分工。
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省委对依法加强社会治理作出了总体部署。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由单纯生存需求转为全面发展。但当前,恩施州部分地区还存在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缺位、村民自治不落实等基层民主建设短板及打架斗殴等治安小问题,影响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与此同时,一些农村地方“立生碑”、信鬼神、拜佛堂等封建迷信活动沉渣泛起,违规整酒屡禁不止;少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的基层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甚至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利益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对此,恩施州委结合恩施实际,决定在基层搭建基层党建、基本产业、基础设施、基层治理的四梁八柱。今年上半年,恩施州委全会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出台了“基层党建十条意见”,并决定坚持党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全面加强改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三治融合”须实现四大转变
基层社会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恩施州推进党建引领的基层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统一,努力从四个方面实现转变:
一是工作理念从“管理”向“治理”转变。“管”字退场、“治”字登台,打破了政府“包打天下”的旧思想束缚,树立政府与群众共建共管共享的新思维。尤其是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搭建共治平台,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两新”组织等共同参与基层事务管理,形成体制内与体制外互补、正式与非正式乃至社群网络相结合的治理格局。
二是工作格局从“要素”到“体系”转变。新时期的基层社会治理,拓展延伸到了开展社会建设、服务社会成员、规范社会行为、树立社会风尚、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等方面。恩施州加强改进基层社会治理,综合落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措施,实现一体抓、一体建、一体管、一体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