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际体系(InternationalSystem)转型是国际关系研究中的重要议题。当前国际体系依旧是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所确立之国际体系的继续。
关键词:国际体系;宗教;民族国家;国际关系;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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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体系(InternationalSystem)转型是国际关系研究中的重要议题。当前国际体系依旧是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所确立之国际体系的继续。冷战结束后,一方面,该体系所确立的主权国家基本单元地位进一步受到挑战,超国家行为体、次国家行为体参与国际关系的领域和深度都有着前所未有的提升;另一方面,该体系所确立的“去宗教化”及其异化“去神学化”,正遭遇宗教全球复兴的挑战,信徒、宗教团体、宗教国际组织等越发在国际关系中发挥重要影响力。宗教在国际关系中的合法性缺失是恐怖主义广泛地将宗教作为其工具的源头。
1现代国际体系的构建
现代国际体系的全球扩张过程中,欧洲国际关系所确立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才真正上升为全球性国际体系。该体系在欧洲的确立与教权和王权两大体系斗争有着密切关联。隐性的宗教改革运动“文艺复兴”与直接以“宗教”为旗号的“宗教改革”极大冲击了天主教教权,英国等新教国家通过王权掌管本国教权的形式确立了各自的国内最高权力,这与罗马教权对欧洲王权的“干涉主义”形成激烈碰撞,爆发在德意志的三十年战争是该矛盾的集中体现并演变为欧洲性国际战争。1648年,“自《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后,导致主权成为国家中心和领土(的概念)”,“作为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延伸,主权是作为一种政治形式的现代民族国家的创建原则之一。不仅如此,主权已被概念化为民族国家的‘童贞’,对该民族国家实施攻击被视作‘强暴’。”[1]
16世纪初欧洲全球时代的来临为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全球扩张提供了历史契机。在该体系形成之前,西葡通过“教皇子午线”对世界进行划分,美洲等地被纳入欧洲殖民体系。该体系确立之后,继承殖民霸权的英法一方面将美洲、大洋洲和黑非洲等文明滞后地区作为自身领土与主权的延伸;另一方面,试图与异质文明帝国,尤其是奥斯曼帝国和中华帝国之间建立现代外交关系,试图通过不断侵蚀帝国的权威和疆土来将其纳入欧洲国际体系中去。北非和阿拉伯半岛等半独立地区最先被欧洲列强控制,奥斯曼帝国崩溃后其大部分土地被英法等国以“委任统治”的形式瓜分。1840年爆发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与朝贡体系的激烈碰撞,清帝国开始向条约与主权规范屈服,其对亚洲朝贡国的控制逐渐削弱,欧洲势力逐渐填补了权力的真空。欧洲列强在拉美、非洲、中东和东亚的殖民主义行径招致反抗,建立本民族的独立主权国家成为殖民地的最终目标,20世纪的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实际上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不自觉的彻底全球化过程,“主权至上”成为新独立国家的世俗信仰。非西方国家成为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最为坚定的捍卫者,“正如国家主权的思想已发现在非西方国家被广泛接受,有人认为,人权概念也应如此。”[2]
两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和“雅尔塔体系”只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下国际格局的演变,直到冷战结束后,国际体系才真正面临着体系意义上的转型任务。
2现代国际体系的缺陷与弱化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发轫于欧洲之时,其面临的是欧洲且主要是西欧政治与外交的现实问题。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全球扩张过程中,其制度设计背景与具体内涵与非西方历史与文化背景,乃至人类所经历之时代的变迁有着极大出入。从此层面看,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因遭遇到时间和空间缺陷而处于不断弱化的过程之中,这主要体现在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民族国家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将民族国家设为国际关系基本单元,这符合欧洲当时各王国和城邦各行其是的发展现实,它们多以单一民族为基本特征。第一,欧洲列强将亚非拉殖民地及其人民纳入其附属地位时,并未赋予这些异族建立民族国家的权力,它们实际处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灰色地带。法国大革命以后,启蒙思想逐渐向外扩散,民族解放运动对建立民族国家的诉求修正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在此方面的缺陷,但也过分强化了民族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合法性。第二,民族国家合法性的强化甚至引发欧洲国家内部少数族群的抗争运动,如北爱尔兰、巴尔干和科索沃等问题;战后欧洲国家新移民的剧增改变了单一民族结构,欧洲乃至世界很少有单一民族的国家存在。国际社会中实际上出现了同一民族多国家(如22个阿拉伯国家)、多民族同一国家(如中、美、俄等)、同一民族分散在不同国家(如库尔德人)。多民族同一国家中的少数族群的民族独立运动成为国际关系中的不稳定因素。总而言之,“描写民族国家很寻常,似乎民族与国家彼此重叠很正常”,“一个民族且仅有的一个民族,与一个国家且仅有的一个国家,在同一片领土内共生是罕见的。”[3]第三,不被承认的“事实存在的国家”即使符合民族国家的标准且享有实际治理权,也因其合法性缺失而无法展开广泛的国际交往,甚至被国际社会打压和故意忽略,成为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空洞。第四,地区性与全球性国际组织等超国家组织以及次国家地方政府和部落等成为现代国际关系新的行为体,如欧盟、东盟、海合会的外交活动;许多国家的次中央政府地方外交也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
其次,民族国家主权的神圣性不断受到人权的冲击。“威斯特伐利亚的无政府系统,主权的民族国家作为其主要的行为体,已从其欧洲发源地扩展至全球。”[4]为了让国家主权受到约束,西方对其进行了重大修正,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西方国家从欧洲战争,尤其是一战和二战的历史教训中,寄希望通过新的制度设计来限制无限膨胀的国家主权,国联是不成功的首次尝试,联合国是国联的改进版,“国家主权具有其有限性。《联合国宪章》允许联合国出于人道主义目的而干预其成员国。”[5]
虽然存在成员国滥用联合国授权以合法的方式过度干涉某国内政的事实,但这改变不了民族国家有限主权的国际法法理。二是西方国家越来越倾向于自由主义的主权观,即主权不能成为暴政干涉本国人权的工具。西方国家“替天行道”式的捍卫“天赋人权”的行动往往得到本国和对象国人民支持,但由此引发的民族主义也大大削弱了干涉行动的合法性。国际关系学界不断提出要发现国际关系中的“人性”,不要将国家主权过分与领土及边界挂钩,正是由于公民的全球流动,一国的海外利益才得以成为主权的延伸,这实则突破了主权的领土界限。
3现代国际体系中的宗教合法性问题
尽管从冷战后国际关系现实来看,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所确立的民族国家、主权、内政等核心原则遭遇巨大挑战,其导致的民族分裂主义、人道主义干涉、人权与民主输出等被不同阵营当作国际博弈的工具。但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复兴更加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忧虑,如伊斯兰极端势力的暴力活动、基督教右翼对美国外交的影响、犹太教极端主义对于巴以和平进程的破坏等。极端宗教势力往往绑架民族与主权,以建立教法统治的主权民族国家,如塔利班治下的阿富汗。当前国际体系转型中的“超越威斯特伐利亚”,从民族国家与主权的超越来看,主要处理人的问题;但从宗教复兴来看,实则是国际体系根本性漏洞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总爆发,其阶段性修正实则在该体系确立之初便开始得到局部修正。确立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三十年战争由宗教纷争而起,其最终结果是基督宗教纷争在欧洲得到了很好化解,它们在欧洲国际关系中不再被视作问题,但欧洲国际关系的去宗教化倾向仍然明显,如宗教的“流放”,并以世俗的民族国家、主权、内政等限制超国家的教廷教权。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全球扩张过程中,宗教因素始终伴随并出现了很多变体。
首先,罗马教廷作为主权国家的实现。19世纪意大利统一运动中,教皇国失去了绝大部分领地,教皇于1870年退居梵蒂冈直至1929年与意大利签署《拉特兰条约》,教廷承认教皇国的正式灭亡和梵蒂冈城国的正式建立,意大利承认梵蒂冈为主权国家,主权属于教皇。虽然梵蒂冈享有主权和微型领土,但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国家,也并非民族国家。不仅如此,在联合国以及天主教世界,梵蒂冈的官方名称是圣座(HolySee),它与天主教国家和全世界天主教徒之间存在着特殊的关系。被视作欧洲矛盾根源的教廷从17世纪承认民族国家及其主权,到顺应时代变化于20世纪20年代正式完成旧式的教皇国向主权国家身份梵蒂冈城国的转型,反映了威斯特伐利亚的主权规范在梵蒂冈的内化,也表明现代国际体系去宗教化倾向在20世纪的逆向修正,以及国际体系对被视作冲突根源的宗教的有限接纳。
其次,马耳他骑士团主权地位的承认。马耳他骑士团与作为圣座意义的梵蒂冈的国家和主权地位不尽相同,“在某种意义上,圣座代表了一种非领土的主权,即使它并未控制那108.7亩及其少量的永久居民,仍声称主权。”[6]
而马耳他骑士团完全代表了国际关系中非领土主权且无圣座那样的权威。虽然许多国家和组织仅仅将马耳他骑士团视作主权实体,但104个国家与其建立了正常的外交关系。1994年,联合国将马耳他骑士团列为观察员。马耳他骑士团被认定为主权国家或实体而非国际组织,反映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对宗教慈善与救援的中立方所发挥国际作用的承认。
再次,对于温和伊斯兰国家的接纳。威斯特伐利亚的宗教放逐主要针对基督教而言,奥斯曼帝国崩溃以后,其大部分领地被英法纳入殖民体系。一战结束后,沙特王室建立的纳季德王国参加了巴黎和会并获得了国际承认,这是阿拉伯国家参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开始。纳季德王国能够获得主权国家地位与英国的战略决策不无联系,其与西方合作的外交政策获得英国的信任,坐拥伊斯兰两大圣地,对于填补奥斯曼帝国瓦解,尤其是哈里发制度被废除后伊斯兰世界的宗教与政治真空具有积极意义。信奉哈瓦比教派的沙特王国不断利用大国外交展开与西方国家的政治交往,宗教仅仅限定在国内范围,这种模式得到了现代国际体系的认可。
最后,共产主义无神论国家最终被纳入现代国际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去宗教化倾向主要限于国际关系而非国内政治,去宗教化并不等于无神论。1917年苏俄成立后,在经济上试图颠覆西方开创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政治外交上力图以彻底的民族自决来对抗西方殖民主义,宗教上推行无神论并打击一切宗教。巴黎和会禁止苏俄参加,无神论引发了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国家因宗教问题在国际关系中的首次联手,“沙特人坚持其对共产主义的抵抗,并为其建立在宗教背景上的西方偏向进行辩解;共产主义是无神论和反伊斯兰的鲜明意识形态。另一方面,西方是有经人世界,伊斯兰教认可与其之关系。”[7]
苏俄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才真正被纳入现代国际体系,随着二战后社会主义国家的大量出现,苏联开始构建被称为“社会主义大家庭”的社会主义国际体系,共产党情报局、华约、经互会等为主要制度设计,勃列日涅夫更是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有限主权论”。苏东剧变后,中越等社会主义国家越来越遵从西方主导的国际制度和规范。
即便有以上种种涉教国家,宗教在现代国际体系中的合法性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许多跨国宗教议题缺乏相关国际制度,如全球穆斯林朝觐问题,伊斯兰会议组织、伊斯兰国家与非伊斯兰国家之间便缺乏制度对接;正义与发展党、真主党和穆兄会等长期被国际社会视作和平的威胁,如今却通过和平方式走向掌权;对于宗教恐怖主义的暴力打击往往导致其更加以暴力回应,基地组织等宗教恐怖组织有反对现行西方主导的国际体系的内在逻辑。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根源上看,国家、主权等皆为人造之物,而这从属于上帝的创造;该体系的去宗教化在遭遇非基督教文明的兴起时,又演绎出过分的去神学化,甚至伊斯兰教在国际关系中被妖魔化。
4国际体系的转型:系统观的视野
“系统的系统才是体系。同时,‘体系’和‘系统’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系统可以认为是狭义上的‘体系’;而‘体系’也可以认为是广义上的‘系统’。”[8]
要考察作为广义的系统意义上的国际体系的转型,必须从该体系的结构予以考察和对比。从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的相互关系理解国际体系的变迁有着重要意义。结构对功能有决定性作用,结构的不断优化则会提升功能的有效性,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容差。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最早作为欧洲地区体系而存在,这是其作为当前全球体系的最初空间层次性;其时间背景是基督教宗教改革浪潮席卷欧洲,其目的是新教国君主力图摆脱罗马教权在宗教与政治上的掌控。出于这一目的,作为手段的民族国家及其主权便诞生了,其深层宗教意味在于,民族国家是信奉基督教欧洲各民族成立的国家,而主权来自上帝赋予,只是无需教皇这一中介。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向非西方世界的扩张,首先带有空间上的不适应性,这与这些地区的非基督教背景有着天然联系,但其结构仍保持了长期相对的稳定性,仍存在着多数国家共同坚持的规范和原则;其次带有时间上的不适应性,世界面临全球治理时代的诸多新考验,这体现了结构的绝对可变性;再次,多元文明国家因身处“历史中”与“后历史时代”的差异而对民族国家和主权的认知完全不同,如伊斯兰教较少与现代性相适应,伊斯兰教民族所创立的国家带有很多前现代社会的特征,“从西方自由主义的视角来看,伊斯兰并不符合威斯特伐利亚的个人意识、公众宽容和世俗法律体系的模式。”[9]
无神论国家对民族主义和主权的过分偏好带有强烈的世俗主义色彩,这与威斯特伐利亚适度去宗教化精神格格不入,这些反映了结构的多侧面性,即由此而来的游离于主流系统之外的次系统和空洞领域;最后,民族国家与主权成为不同类型国家在现行国际关系中实现不同目标的工具,而这些目标与体系最初的反罗马教权控制的目标完全不同。
从整体论的视角来看,国际体系转型必须在国际体系的制度设计中,最大限度囊括多元文明、宗教和政治行为体的利益与诉求,认识到基本结构因时代而产生的变形。国际体系对于所有宗教要在一视同仁的基础上促进其在合法身份下改革。国际体系目的应是维护人类共同利益和协调各行为体间的利益纠纷,不能忽略非西方国家、不被承认的国家、非基督教群体的利益。在面对实现该目标的新工具上,如人权、民主、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跨国宗教运动等,一方面不能因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对其绑架而否定以上工具当前的进步性和最大普世性;另一方面也不能因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存在而用静止眼光过度强化民族与主权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