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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放:论社会主义与自由
2018年07月05日 16:42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作者:高放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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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100872 高放(1927-),男,福建福州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自由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与价值目标。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预见,共产主义就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就是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原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主要弊端之一,就是背离了社会主义的民主与自由,形成了专制腐败的官僚主义特权阶层,因而最终被人民所抛弃。我们必须以原苏联为殷鉴,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并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逐步发展社会主义的自由。要正确处理好自由与民主、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自由与自由化、自由与自由主义、自由与法治的关系。

  关 键 词:社会主义/自由/民主/法治

  一、自由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价值目标

  民主、自由、平等、博爱是欧洲启蒙学者在18世纪反对欧洲封建专制主义中提出的口号。在英、法、美等国资产阶级反封建专制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民主、自由都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得到实现。我在2001年撰写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现代化、全球化的消长》一文中(已收入高放文集之五《纵览世界风云》,中国书籍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把由英国带头实现的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文明成果概括为十个“化”,即劳动社会化、国家工业化、生产机械化、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社会法治化、文化多元化、乡村城市化、大众知识化和思想自由化。

  社会主义理应全面继承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所有这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积极成果,同时又应克服资本主义所造成的贫富两极分化等固有矛盾和种种弊病,使社会主义现代化达到更高的水平,使社会主义民主和自由为全体劳动人民所享有。可见,自由与社会主义是不可分离、不可分割的,自由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价值目标的体现。

  我们的老祖宗马克思早在1842年8月新世界观形成初期就在《莱茵报》上发表的《法的历史学派的哲学宣言》一文中一言中的地指出“人的自由合乎理性的本质”[1],是“理性的存在物”[1]。到1844年2月,在《德法年鉴》第1、2期合刊上发表的《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两文时,他的思想更前进一步:从争取公民政治自由的革命民主主义者转变为追求人类自由解放的共产主义者。

  马克思认为,政治自由解放同人类自由解放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所谓政治自由解放是指在反封建专制主义的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在现代资产阶级国家的充分发展中,人们摒除了阶级出身、社会等级、文化程度和职业划分等政治差别,获得了政治民主、思想自由等平等权利,这无疑是历史的一大进步;然而政治自由解放仍有其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广大人民通过政治解放获得形式上的自由后,资产阶级依仗其掌握的私人资本拥有剥削、压迫雇佣劳动者的自由,实际上的社会不平等依然深重,劳动者的自由是残缺不全的。只有从“政治解放”进而达到“人类解放”、“社会解放”,人的自由才能获得全面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这篇不朽名著中更明确地宣告:“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自由”(liberty)一词在西方到14世纪才出现,是指人的思想、言论和行动由自己独立作主,从外界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但是人的自由总要受自然和社会条件的束缚,所以自由历来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自由的真谛不在于它不受束缚,而在于它主体的自主自决性。社会越向前发展,人们能够争得的自由度也越大越多越高。社会主义理应在继承资本主义已取得的各种自由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自由:第一,发展物质生产领域的自由,使人成为自然界的主人;第二,发展社会生活领域的自由,使人成为社会自由结合的主人;第三,实现人的素质和能力全面发展的自由,使人成为自身自觉的主人。总之,马克思主义不仅把自由解释为每个人完全独立自主的实践活动,而且视自由为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更把自由看作是人对必然的能动驾驭和对主观世界的主动改造。从自由的全面发展,到形成自由人,再到结成“自由人联合体”,从而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这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三部曲,也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三位一体的核心内容。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已经在19世纪社会主义运动实践中得到初步检验和具体发展。1871年巴黎工人革命创建了名为巴黎公社的工人社会共和国。虽然它仅仅存在了72天,但是巴黎公社在继承资本主义已有的自由民主基础上初步开创了社会主义的自由民主。巴黎公社本来是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由巴黎工人和人民群众于1792至1794年间首创的社会基层自治组织,这类公社同一时期在法国各地建立有4.4万多个。1871年的巴黎公社是巴黎工人在3月18日武装起义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后新创立的新型工人自由民主国家。然而它又继承了旧巴黎公社的优良传统,新巴黎公社发布的政府公告,开头都明确写上“法兰西共和国自由—平等—博爱”,但是,其内容却是推陈出新的。巴黎公社在3月21日的正式公报中宣称:“巴黎已成为自由城市”,“在这座城市里,每个人都有发言权。”[2]3月22日共和国国民自卫军联合总部中央委员会发表的公告中声明:“巴黎不要统治别人,而要自由;巴黎的雄图是要建立示人以榜样的专政。”[2]在这里言简意赅地说明了自由与统治、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关系。4月19日巴黎公社发布的《告法国人民书》进而指出:公社应有的权利是“充分保障人身自由、信仰自由和劳动自由。公民通过自由发表意见和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经常参与公社事务;对此公社保证给予方便,负责监督并确保自由而正当的集会和出版权。”[3]这并非口头承诺,而是切实做到。在巴黎公社存在的近两个半月之中,工人和人民群众确实享有广泛的自由和民主。巴黎公社委员会的81名委员由巴黎人民直接民主自由普选产生,受人民监督,并且随时可以罢免,其工资待遇不得超过熟练工人的水平。废除等级授职制,实行民主选举制;废除官僚特权制,实行有限工资制。人民群众自由办起了几十个俱乐部,工人们自由组织了几十个协会,妇女自由成立了保卫巴黎和救护伤员妇女协会,革命知识分子自由创办了几十种报刊,广大民众在信箱里塞满了大叠信件,举行了无数次集会,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见,从各方面来捍卫、监督、增强巴黎公社。当时巴黎工人虽然尚未正式建立马克思主义政党,然而自1864年国际工人协会(即第一国际)建立以来,在国际法国支部影响下,已受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所以在巴黎公社的革命实践中能够在实现社会主义自由和民主方面有新创举、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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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高放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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